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制定《光明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
本《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丛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查阅。
一、 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1)办事处概况(地区)简介;
(2)办事处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3)办事处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办事处规范性文件;
(5)办事处重点工作;
(6)办事处工作动态;
(7)依法应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办事处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行政机关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区档案局或街道档案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办事处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政府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二)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办事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新兴大街与丰收路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
联系电话:0310-7679989
传真号码:0310-7679989邮编: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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