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制定《苏曹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
本《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丛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查阅。
一、 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1)苏曹乡政府概况(地区)简介;
(2)苏曹乡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3)苏曹乡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苏曹乡政府规范性文件;
(5)苏曹乡政府重点工作;
(6)苏曹乡政府工作动态;
(7)依法应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乡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行政机关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区档案局或乡档案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乡政府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政府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二)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苏曹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苏曹乡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苏曹乡办公室。
办公地址:联纺路130号
联系电话:0310-7116118
传真号码:0310-7116118
邮编:056000
(三)申请步骤。
1.申请
向乡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填写 《丛台区苏曹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丛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详见附件。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苏曹乡办公室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苏曹乡政府办公室受理通过本《指南》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乡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登记
乡政府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收件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乡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处理
乡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苏曹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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