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局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丛台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适时进行更新,同时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本局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涵盖了本局的机构职责、领导分工、规划总结、年度报告、工作部署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上查阅获取信息,也可以到本局指挥中心依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区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http://www.hdct.gov.cn/ctqxxgk/),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有效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限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的公共查阅点(丛台区中华北大街999号丛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查阅。 
   
  (三)公开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局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丛台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丛台区中华北大街999号丛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 
  

 

  邮编:056004 
  

 

  联系电话:308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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