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丛台区城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丛台区城管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1、公开内容
丛台区城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领导分工、部门文件、规划总结、年度报告、工作动态等。
2、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领导分工、部门文件、规划总结、年度报告、工作动态等内容为主动公开;其他为依申请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不公开。
3、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整体情况的概要介绍,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情况为常年公开;局领导的重大活动、讲话,以及工作动态等为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为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
主动公开的信息经局内审核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公开。
6、责任部门
丛台区城管局办公室、法制科。
三、政府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政府网站(www.hdct.gov.cn)上查阅。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丛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为区城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果园路4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令时(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310-5900767
传真号码:0310-5900768
电子邮箱:ctqcgj2020@163.com
2、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式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③丛台区城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受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予公开的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丛台区城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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