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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46547

    发布机构: 丛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 丛台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效力状态:

    丛台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丛台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邯郸市丛台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邯郸市丛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区住建局板块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丛台路41号,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1380,电子邮箱:ctq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必学内容,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的问题,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全面的公开,不断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无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无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无

     0

    行政强制

     0

     无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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